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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分成:浙商汇金聚盈中短债基金12月17日分成
发布日期:2024-12-13 11:02 点击次数:168
本站音信,12月13日发布《浙商汇金聚盈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四次分成公告》。2024年第四次分成。公告表露,本次分成的收益分派基准日为12月12日,详备分成决议如下: 本次分成对象为职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执有东谈主,职权登记日为12月16日,现款红利披发日为12月17日。吸收红利再投资格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24年12月16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揣度基准笃定,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进行证据并奉告各销售机构。2024年12月17日起投资者不错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。证据财政部、国度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《财政部、国度税务总局对于通达式证券投资基金关系税收问题的奉告》,基金向投资者分派的基金收益,暂免征收所得税。本基金本次分成免收分成手续费。吸收红利再投资格式的投资者,其红利所折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等红利再投资用度。 以上践诺为本站据公开信息整理,由智能算法生成,不组成投资提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