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发展: 2024年第二次临时鼓励大会决策公告实质撮要
(原标题:2024年第二次临时鼓励大会决策公告) 证券代码:002163 证券简称:海南发展 公告编号:2024-055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鼓励大会决策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整体成员保证信息露馅的实质实在、准确、完好,莫得诞妄记录、误导性申报或紧要遗漏。 十分请示: 1. 本次鼓励大会莫得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。 2. 本次鼓励大会不波及变更以往鼓励大会已通过的决策。 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. 召开时期:2024年10月16日(星期三)15:00 2. 场地:深圳市南山区南海通衢2061号新保辉大厦17楼会议室 3. 神气:现场投票与网罗投票表决邻接合的神气 4. 召集东说念主:第八届董事会 5. 主执东说念主:董事长王东阳先生 6. 本次会议合乎《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鼓励大会司法》、《深圳证券往来所股票上市司法》等联系法律、行政法例、部门规章、法度性文献和《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司法》的联系端正。 7. 会议出席情况 (1)鼓励出席的总体情况:通过现场和网罗投票的鼓励342东说念主,代表股份277,823,436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32.8802%。其中:通过现场投票的鼓励 3东说念主,代表股份 270,559,886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32.0205%。通过网罗投票的鼓励 339东说念主,代表股份 7,263,550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.8596%。 (2)中小鼓励出席的总体情况:通过现场和网罗投票的中小鼓励 341东说念主,代表股份 18,481,366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2.1873%。其中: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鼓励 2东说念主,代表股份 11,217,816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.3276%。通过网罗投票的中小鼓励 339东说念主,代表股份 7,263,550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.8596%。 (3)公司部分董事、监事和董事会文书出席了本次会议,部分高等处置东说念主员列席了本次会议。北京市君合(广州)讼师事务所姚继伟讼师、刘家杰讼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为会议出具了法律观念。 二、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.00 审议通过《对于补选非寂然董事的议案》。 总表决情况:答应276,829,636股,占出席本次鼓励会灵验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.6423%;反对804,800股,占出席本次鼓励会灵验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.2897%;弃权189,0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许弃权6,400股),占出席本次鼓励会灵验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.0680%。 中小鼓励总表决情况:答应17,487,566股,占出席本次鼓励会中小鼓励灵验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4.6227%;反对804,800股,占出席本次鼓励会中小鼓励灵验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.3547%;弃权189,0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许弃权6,400股),占出席本次鼓励会中小鼓励灵验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.0227%。 2.00 审议通过《对于纠正的议案》。 总表决情况:答应274,361,386股,占出席本次鼓励会灵验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8.7539%;反对3,285,050股,占出席本次鼓励会灵验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.1824%;弃权177,0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许弃权3,800股),占出席本次鼓励会灵验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.0637%。 3.00 审议通过《对于纠正的议案》。 总表决情况:答应274,437,636股,占出席本次鼓励会灵验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8.7813%;反对3,207,600股,占出席本次鼓励会灵验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.1545%;弃权178,2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许弃权5,700股),占出席本次鼓励会灵验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.0641%。 4.00 审议通过《对于纠正的议案》。 总表决情况:答应274,304,586股,占出席本次鼓励会灵验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8.7334%;反对3,333,350股,占出席本次鼓励会灵验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.1998%;弃权185,5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许弃权2,300股),占出席本次鼓励会灵验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.0668%。 5.00 审议通过《对于纠正的议案》。 总表决情况:答应274,469,586股,占出席本次鼓励会灵验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8.7928%;反对3,193,350股,占出席本次鼓励会灵验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.1494%;弃权160,5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许弃权500股),占出席本次鼓励会灵验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.0578%。 6.00 审议通过《对于纠正的议案》。 总表决情况:答应274,425,186股,占出席本次鼓励会灵验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8.7768%;反对3,192,150股,占出席本次鼓励会灵验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.1490%;弃权206,1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许弃权13,200股),占出席本次鼓励会灵验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.0742%。 三、讼师出具的法律观念 1. 讼师事务所称号:北京市君合(广州)讼师事务所 2. 见证讼师:姚继伟、刘家杰 3. 论断性观念:本所承办讼师合计,公司本次鼓励大会的召集和召开期间、出席会议东说念主员的资历、召集东说念主资历、本次鼓励大会的表决期间合乎法律、法例及公司司法、公司鼓励大会议事司法的端正,表决效果正当、灵验。 四、备查文献 1. 2024年第二次临时鼓励大会决策; 2. 北京市君合(广州)讼师事务所对于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鼓励大会的法律观念。 特此公告。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|